摘要:

A股市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按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即卖出的股票是最早买入的。

深度解析:

A股市场,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1)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按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即卖出的股票是最早买入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规定,自201598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个100万人民币的账户,若按照持仓股票3%的股息率计算,一年可分得3万人民币的股息。如果持股时间超过一年,股息税为0;如果持股时间在1个月和1年至今,股息税则为3000元;如果持股时间短于一个月,股息税则高达6000元。对于看重股息的投资者来说,持股时间最好不要短于一个月。

通过国内券商持有沪港通和深港通投资标的分红需缴纳20%的红利税。一个100万港币市值的账户,若按照持仓股票3%的股息率计算,一年可分得3万港币的股息,同时需要交纳6000港币的红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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