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于微信公众号:烟台市百润置业有限公司

面对权力和金钱,万科毫无廉耻、毫不遮掩、千方百计的据为己有。
       在西雅图项目纪实之一中我们提到万科凭借着国资背景和市场资源与地方股东建立了一种不平等的合作关系。的确, “小股操盘”模式本身就是万科为了挽救自己资金链紧张局面而在各地推行的一种项目合作方式。可实际上万科都会强占大部分股权,合作形式无一例外全部由万科方操盘,项目的经营管理、人事财务等全部由万科方把控。这个伎俩真就是“蓄谋已久”,在减少自己资金投入的同时,利用大公司优势地位在项目公司身上盘剥好处、在合作股东身上搜刮利益,仗着“权在手”,让资金“跟我走”。
       烟台万科与烟台百润置业有限公司投资成立烟台创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开发西雅图项目。万科持有51%股权,合作股东持有49%股权,项目的运营便以霸王条款形式由烟台万科全权负责:董事会5名董事中万科方占有3席,合作股东象征性的占有2名董事名额,但董事会的决议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通过即为有效;项目公司的关键岗位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均由万科方指派,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项目开发均由总经理一人把控,包括项目的建设、资金的使用、楼盘的销售等一系列事项全部由万科方掌控和操盘。
       这种协议一签,合作股东只能听天由命。
       挪用资金、目无法纪-有了“权”的万科拼命在“钱”上做文章。项目合作过程中如若万科诚实守信、依法合规,双方皆大欢喜;可万科偏偏就把凡勃伦效应发挥到极致,你对他越好、越信任,反而不被重视和珍惜;你越觉得他“家大业大”应该安分守己,反而欺天负人、欺公罔法。在这种话语权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个人道德风险、制度管理漏洞被无限放大。果然,据合作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分项目内容发现,烟台万科于2018年11月挪用该项目公司资金1.7亿元转往万鹏(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网络上有篇反映万科“拒不交账,挪用资金,侵害股东利益”的文章提到,被万科挪用的资金转往北京万鹏用于发放高利贷,如此看来,那篇文章中提到的问题在万科西雅图项目中真实存在,侧面也印证了万科“昧钱”的事实。先不说放贷这个行为是否合规,至少收益没有流回项目公司,更没有与合作股东分享,而是被万科据为己有进而被利益集团瓜分。
       除了挪用项目公司资金,万科还在建设成本上做了手脚。万科在建设西雅图项目过程中通过委托关联企业参建并虚增工程量和工程进度的方式,累计骗取项目公司资金9000余万元。如西雅图项目1.1期建设过程中,万科将部分土建工程外包给吉林省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新土木并未施工,而是由青岛渤海挂靠新土木名义施工,实际产值430万元,后期该项目交由山东德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但在工程结算时万科支付给新土木4400余万元工程款,与实际工程量严重不符。经查询,吉林省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穿透后由万科百分百持股。看到这儿瞬间就能明白,万科这是彻彻底底“玩”了把内部交易,一方面用自己的关联企业方便做假账;另一方面哪怕有一点点利益也不能便宜了别人,这寡廉鲜耻的嘴脸着实让人厌恶!合作方发现建设成本过高后曾提出核减工程量的要求,但万科方厚着脸皮拒不提供账目企图掩盖真相,越是这样越说明万科心中有“鬼”,自欺欺人、欲盖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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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所示为万科与新土木公司虚构的工程验收单和结算对账单等资料,其中工程量部分全部为虚构,截止到12月31日新土木实际只完成地下部分施工,地表及地上均未涉及;验收单中的工程量实为德信公司于后期实际施工的内容。为配合万科和新土木完成工程款支付,但又不影响德信后期施工的工程款获取,多家单位就在验收单上备注“本次确认的进度形象仅用于新土木公司现场完成的工程进度,与支付工程款无关”,这其实是为以后向德信支付同一项工程内容的工程款留下的“活口儿”。言外之意,这部分施工内容是德信实际干的,此次工程进度确认与将来给德信实际支付工程款没有关系,万科该给德信钱还是要给。如此一来,同一项工程内容,项目公司支付了两遍工程款,只不过新土木没干,而德信真的干了。)
       利益输送,负恩昧良-为了“钱”的万科疯狂追逐“权”的好处。房地产行业的特点决定了成本核算和生产经营无法实现完全同步,一个项目的建设周期非常漫长,过程中需要多少砂石、需要多少钢筋、需要多少绿化,虽然能预估但并不准确,只有在项目建成或者达到一定阶段进行用量核算的时候才知道。合作方基于对万科的信任对日常建设成本几乎不会过问,全凭万科自觉和监理公司的公正,这也就给万科留下了操控成本的可乘之机。按照西雅图项目的操盘模式,万科在这期间把控一切,找哪个分包、哪个材料供应商都是总经理一人说了算,签个字钱就能付出去,不够了就跟合作股东要、跟银行借,等股东发现万科在背后“搞事情”的时候为时已晚,泼出去的“水”哪能收的回来?
       此外,万科在西雅图项目中还大量虚构工程进度。根据万科“编制”的1.1期工程验收单,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该工程已完成1#楼-7#楼7-13层不等的顶板砼浇筑工作,但实际只干了地面以下一点点工程,地表及地上均未涉及,连楼都还没盖,真是恬不知耻!万科虚构工程进度一方面配合关联企业虚增工程量骗取项目公司资金,大搞内部交易和利益输送进而侵占合作股东利益;另一方面还可以快速从政府部门拿回预售监管资金,从而形成巨大的资金流进行体外循环。
       预售资金是地产开发企业最重要的资金来源,预售资金提取的难易将会直接影响到地产企业的正常运营。在房企资金链持续承压的现状下,万科如若利用虚假工程进度骗取预售监管资金,一点都不觉得意外,但过程就很是值得推敲。企业、政府、金融机构都是这个闭环中的重要因素,万科可以利用税收、投资等手段倒逼政府就范,使其不得不在资金监管方面给与一定的宽松条件,恰逢国家对房地产企业融资出台了很多支持政策,政府倒也有足够的理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万科摆脱很多行政审批上的硬束缚。房企资金流大、存款多,金融机构对万科这样的企业更是趋之如骛,如果政府点头,金融机构定然也不会为难企业,三方一拍即合。这种建立在“各取所需”上的三角关系是一种畸形、病态的“合作关系”,甚至还会引发党政领导干部被腐化、侵蚀的恶劣后果,助长贪腐之欲、败坏清廉之风。最令人担心的是,万科套取了预售监管资金后,整个项目就如同被抽了血,本应用于保障后期建设的资金被万科肆意挪用,烂尾风险直线上升,国家三令五申的“保交楼”更是成为镜中花、水中月。到那时候,房企早就拿了钱“跑路”了,政府东拉西扯找下家“接盘”,最终倒霉的是项目、是合作股东、更是已经交了钱买房却看不到房的老百姓,身边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万科为了权和钱昧着良心干尽坏事,但天网恢恢、天理昭昭,终有其自食恶果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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